香港证监会发布《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》和《立场书: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》
香港证监会发布《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》和《立场书: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》

香港证监会发布《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》和《立场书: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》。

香港证监会获赋权向进行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所界定的“受规管活动”的人士批给牌照。
在该监管框架下,平台营运者如在香港营办中央网上交易平台,并在其平台上提供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的交易,便会属于证监会的管辖范围内,并须领有第1类(证券交易)及第7类(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)受规管活动的牌照。
在合资格的平台营运者符合其他发牌规定(包括适当人选准则)的情况下,证监会可向其批出牌照,以经营虚拟资产交易的业务。
附件: 立场书: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
声明: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。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,只供参考之用。
- 相关阅读
-
叙事与现实:比特币价格的真正驱动因素是什么?
2025-12-28 -
比特币的「日不落」与山寨币的「诸神黄昏」
2025-12-24 -
盛极一时的元宇宙如今怎么样了?
2025-12-24 -
2025 ETH已死?
2025-12-23 -
2025年:加密市场最黑暗一年 也是机构时代的黎明
2025-12-22
币种收益
矿机收益
显卡收益
收益计算
矿池信息
FIL排行榜
比特币





矿机产品
算力挖矿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