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,实行差别电价,每度0.8元
2021-12-04 12:56:44
来源:中国新闻网 作者:wabi 阅读:21162
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12月3日讯(记者 王子遥)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为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促进节能减排,海南省发改委3日发布了《关于虚
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12月3日讯(记者 王子遥)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为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促进节能减排,海南省发改委3日发布了《关于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,决定将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,实行差别电价,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(每度电)0.8元。
《通知》提出,将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,对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加强甄别,不允许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用户以任何名义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,不允许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用户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。已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用户需在限期内退出,并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(因属于政策性退出,其价格不按电网企业代理其它用户购电价格的1.5倍执行)。
《通知》要求,海南电网公司要周密安排,确保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到位,对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用户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。
声明: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。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,只供参考之用。
- 相关阅读
-
加密2025:为何本轮周期如此艰难?
2025-10-21 -
比特币退休时代
2025-10-21 -
比特币代持的普遍风险:为何连周杰伦也难逃一劫?
2025-10-20 -
如果量子计算机已经破解了比特币会怎样?
2025-10-20 -
“上币费”风波再起 “零上币费”就真的好吗
2025-10-17